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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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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中央新闻媒体联合教育部,在第31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闽教办人[2015]15号)要求,现将学校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1.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

2.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是: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研究院可推荐一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推选要求

请各学院、研究院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于5月6日下班前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1)excel和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PDF版发送至rs@xmu.edu.cn,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

待学校正式确定推荐人选后,将通知有关教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附件2)报送相关材料

附件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2:关于推荐2015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省教育厅)相关附加下载见:http://rsc.xmu.edu.cn/s/137/t/722/7d/5b/info163163.htm

人事处

201554

我院请有意申报此项目的老师,在明天上午十二点前,将相关附件1纸质版提交学院323室,以便学院开会讨论后,上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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