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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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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厦大学〔2008〕135号)(附件1)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1.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2.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3.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二、工作安排

1.各家庭经济困难同学提出资助申请,上交手写助学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晚8点。

2.权益部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结果和各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按照差异性原则和救急优先等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在提出资助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确定各类资助项目人选,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三天。

3.权益部按照各资助项目具体要求,组织同学填写相关报送材料。

4.根据确定名单,于11月11日组织受助同学进行网上确认工作(i.xmu.edu.cn)。学生进入“学工系统”,点击“我的助学金”,提交学院审核。

附件1: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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