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English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年04月29日

来源:

浏览:

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29 文章出处:

全校各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开展我校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和范围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并具有高级职称。

政府特殊津贴不可重复享受。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学校领导,担任副省(部)级以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以上待遇的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原则上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分配给我校5个名额(“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直接上报,不占学校推荐指标)。

各单位可根据通知要求推荐1-2名候选人。

三、选拔推荐办法

  (一)各单位应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与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选拔推荐人选时,注意向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倾斜。要继续将选拔工作作为激励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制订长远的选拔培养计划,加强和完善培养措施,推进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二)各单位应组织3名同行专家对本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评议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

(三)学校将对推荐人选严格遴选,并将推荐人选在人事处主页进行公示。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单位于5月9日前将推荐结果及《2014年度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员情况一览表》、《2014年政府特殊津贴同行专家评议表》(表格可从附件中下载)和《政府特贴情况表》(由附件中的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生成,表中“跟踪标记”一栏,请放空,一些常见问题可见

9dc5acd4-7d50-433f-8a56-cfb77aa1b760.rar

 

人事处

2014年4月29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