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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动态

关于2012年度单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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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单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一、评奖办法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奖办法(2007年修订)》及相关补充规定(文件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或从2007年之后的学生手册中查询)。
二、奖励名额
    申请创新奖学金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其他各类单项奖由学院按不超过参评学生数1%的比例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若跨单位集体合作的申报项目,可不占学院推荐名额,以项目的方式申报。
三、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艺术学院师范类学生、海外教育学院外籍留学生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评奖
四、评奖的补充规定
    1.申请参评创新奖学金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人事处《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核心学术刊物目录(2010年版)》为准(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以科研成果申报创新奖学金的必须是科研成果的第一作者,如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认定为第一作者;科研成果为论文的,提供的发表文章的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但具有DOI号的科研论文可参加评选(须提供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2申请参评的单项奖学金事迹应在2011年6月到2012年5月期间取得的方可参评。
    3.以本科生和研究生共同参加的合作项目,申请参评的本科生在获奖证书中显示的排名必须名列第二合作者(含第二合作者)之前。
    4同一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竞赛名次的,即使是不同年份获得的,也只能申报一次,不可使用同一作品重复申报。
    5英语水平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及校内教师命题的单科考试成绩不能申报单科成绩奖学金。
    6.以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项目申报单项奖的,竞赛项目主办单位组织的参赛队一般不能少于8支队,在申报事迹中要注明参赛队数。
    7.三人以上(含三人)取得的成果方可申报团体奖,且只能以一名主要负责人附相关单位证明进行申报(不能以不同学生的名义在不同学院重复申报),并在《申请表》主要事迹栏中写明合作对象,除已毕业的合作对象外,其他合作对象均需在《申请表》中签字确认。
五、材料提交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单项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提供申请奖项的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由分管的专职辅导员检验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为原件复印件,特此证明”字样,并由分管的专职辅导员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2.请于5月14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

    附件:1.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2012年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2.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3.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本、专科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奖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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