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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动态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本科生课堂考勤与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2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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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本科生课堂考勤与管理办法(试行)

为建设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发展战略要求,积极探索教学—团学一体化教育模式,进一步维护课堂教学秩序,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院成立课堂考勤与管理督查组(以下简称院督查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生的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为成员。
 
二、任课教师职责
第二条 任课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课堂秩序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应坚持课堂考勤制度,检查学生听课情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应于课前做好相关的教学准备工作,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
第三条 任课教师应指派学习委员随堂考勤,记录每节课迟到、早退及旷课学生姓名及人数。并及时在考勤表上签字。
 
三、教学秘书职责
第四条 教学秘书应认真做好排课、选课工作,及时将课程表发放给相关教师和学生。如因特殊情况课程安排有所调整,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五条 教学秘书应及时收集整理任课教师反馈的课堂考勤情况,并及时向课堂考勤与管理督查组成员通报。
 
四、辅导员职责
第六条 辅导员应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工作,督促学生形成优良学风,严格遵守课堂考勤制度。
第七条 辅导员应根据教学秘书和任课教师反馈的课堂考勤信息,及时对违反课堂考勤制度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惩罚管理。
第八条 辅导员应不定期抽查课堂考勤情况。
 
五、学生干部职责
第九条 课堂考勤一般由班级学习委员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学习委员每堂课考勤后请任课教师在考勤表上签字。其他学生干部应协助学习委员做好课堂考勤。
第十条 学习委员应每周统计考勤情况并填写《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课堂考勤汇总表》,并于每周一将上周考勤情况交教学秘书处。
 
六、请假和奖惩
第十一条 学生因故无法按时上课,应提前填写《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学生课堂请假单》,经任课老师签字同意后交学习委员存档。特殊情况经辅导员老师批准后可事后补办请假单。
第十二条 上课开始十分钟后到堂视为迟到,结束前十分钟以上离堂视为早退。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视为旷课一次。
第十三条 学生无故旷课达4课时,辅导员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学生书面承诺;旷课达到4-8课时,学院通报批评,由辅导员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并达成书面承诺;旷课8学时以上者,该年度综合测评德育成绩不及格。
第十四条 同一课程累计无故旷课时数达到该课程时数的1/3者,任课教师应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责成其重修。
第十五条 党员、学生干部违反课堂考勤制度者,除按以上办法处理外,取消其党内或学生机构内评奖评优资格;预备党员一学期累计无故旷课6学时及以上者,报院党委建议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入党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对认真负责进行课堂考勤工作的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课程平均出勤率将作为任课教师当年晋级晋职、评奖、转正等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课堂考勤与管理督查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3.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课堂考勤表.xls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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