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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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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我院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工作,根据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20)厦大研39号),结合本学院的特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全面考核原则。对于申请硕博连读学生应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术能力。

3.坚持择优选拔原则。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申请考核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录取时,按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坚持质量标准原则。取得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二、选拔对象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象为我校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其中专业硕士研究生申请需在有正式刊号的学术刊物上(不含增刊和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

三、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异、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选拔程序

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经招生专业的 2 名专家推荐,在规定时间提交培养单位进行考核。推荐专家原则需有1名博士生导师,且拟接收学生的博士生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专家。如招生专业只有1名博士生导师,则推荐专家对博士生导师不作要求。

2.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硕博连读选拔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含 5 人),由学院党政主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可以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思想品德考核:以《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条为主要依据,重点对申请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行为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采用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并最终由基层党委进行鉴定。考核以合格、不合格记录。

(2)学术能力考核

外语能力(占总成绩20%):笔试,考察学生专业英语基础,形式不限,不指定参考教材,占总成绩20%

专业知识考核(占总成绩40%:笔试,考生提交硕士期间进展报告(不少于2000字)一篇,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等。

综合素质考核(占总成绩40%):笔试,考生提交攻博期间工作计划(不少于2000字)一篇,考察考生学习动机,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

硕博连读选拔面试过程需有录音录像。所有笔试试卷和面试的音像材料均需要存档备查。

3. 考核结束后,学院将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校招生办、考试中心联合审核并确定获得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研究生初选名单,并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工作小组确定。 

4.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研究生名单应在研究生主页公示一周,经公示无疑义,研究生院正式公布获得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5. 获得资格的研究生须与通过公开招考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入学复试,按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选拔时间安排 

2020年1130前:申请人研究生系统内填写申请材料; 

2020年125日前:申请人递交申请表专家推荐信

2020年1226日前:学院申请人组织考核 

  2020年12月30日:学院向研究生院培养与管理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02016日-20213月:学校审核材料并确定名单

  2021年3月-4月:公示获准参加博士生入学的申请人按规定参加博士生入学复试。  

五、其他规定

1.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夫妻关系及直接利害关系的研究生申请参加硕博连读,与之相关的导师或工作人员不能参加当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 

2.硕博连读研究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3.硕博连读研究生自硕士入学之日起算,最短在校学习年限不低于五年。

4.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在正式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有权放弃硕博连读资格,继续完成硕士阶段学习。已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若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博士学业,可转为硕士生培养。但在博士入学后前 2 年,一般不受理转硕士培养申请。 

4.硕博连读生在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硕士研究生待遇;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按博士研究生进行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 

5.已经取得硕博连读资格或博士生研究生学籍的学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经查实,视情节严重程度,可予以取消硕博连读资格或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或取消学籍、退学等处理。 

(1)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本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向博士生导师和研究生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未尽事宜参照《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2020)厦大研39号]

 

联系人: 潘老师    联系电话:0592-2880610

联系地址: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翔安校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曾宪梓楼310

邮编:361102

网址:sph.xmu.edu.cn

E-mail: lilypan@xmu.edu.cn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 

2020年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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