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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1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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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促进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维护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秩序,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原则
        1、推免生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全面衡量和择优选拔原则;
        2、优先推荐具有突出表现、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的培养潜质者;
        3、推免生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各项工作。
        2、由学院教务办和团委组成预审小组,负责推免过程中学生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排名的预审工作。
        3、成立相关专业的面试小组,具体负责面试工作。
        第三条 推免生的名额确定
        1、推免生的名额
        根据学校推免生推荐工作的文件要求,各专业按毕业班学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各专业的推荐名额。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学生学业成绩80%,面试成绩20%(包括综合测评分5%,面试分15%)计算总成绩。在此基础上,符合加分条件的推免生将获得的分数加入总成绩,所得的最终成绩作为择优推荐排名的依据。
        第四条 推免生的条件
        (一)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本科应届毕业生,经学院初审,预期在专业学制年限内能够正常毕业(未有需要重修、补修的课程)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3、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500分以上(含500分),或六级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专业基础扎实,成绩优秀,初审的学业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同学中名列前30%(以当年学校下发的文件规定的推免比例确定初审名额);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申请本校跨学科、跨学院推荐的学生,须对所报专业有特殊学术专长,如在相关公开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过相关学科科研活动并取得科研创新成果,或取得相关主干课程突出成绩等。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确认,可以酌情逐项加分。
        1、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课程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可以加0.3分;
        2、连续两年被评为校级及校级以上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课程成绩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可以加0.2分;
        3、获国家专利每项加0.3分;
        4、省部级以上学术竞赛中获一等奖每项加0.3分、二等奖每项加0.1分;
        5、以第一作者发表SCI学术论文每篇加0.5分;
        6、以第一作者在一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0.2分;
        7、以第一作者在二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加0.1分;
        以上发表学术论文级别以厦大期刊目录为准;
        (三)推免生的其它条件,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第五条 推免生的成绩要求
        推免生学业成绩排名将按照学院教务办的统一要求进行计算,所得出的排名结果公示后将作为推免生成绩排名的依据。
        1、成绩计算公式(传统加权平均算法):
        成绩=Σ{(单科课程成绩)*(本单科课程学分)}/Σ(单科课程学分)
        2、推免生的有效成绩,截止到毕业前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该学年的第三学期成绩不计入排序成绩。全校性选修课及军训不计入排序成绩。
        3、已通过的重修成绩在计算“推免排序成绩”时,均按60分计算。
        4、《大学英语》获免修资格者取所在专业的最高分为其英语成绩计入排序成绩。
        5、计算“推免排序成绩”时,课程成绩应以百分制评分,以“优、良”等级评分制评分的,应转换成百分制计算。“优、良”等级评分制转换成百分制的方法如下:优秀=95分,良好=85份,及格=75分。
        第六条 推免生工作的日程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6月份)
        对拟申请推免生的对象进行动员工作。符合推免生条件的申报者可以向拟报读的单位或学科点进行联系。
        2申请及预审阶段(7月份)
        学院开始受理学生的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有关的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原件及复印件)。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核。
        3初审阶段(7月份)
        由推免工作小组组长主持召开推免生工作小组会议,完成对报名者的初审,按照推荐名额1:1.2的比例拟定入围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并将初审排名情况及入围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布。入围同学需进入实验室进行为期三天的轮转考查。
        4面试阶段(9月份)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候选学生进行面试,计算总成绩,并公布面试结果。
        5确定推免生名单(9月份)
        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及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及其排序,并上报学校教务处,经公示后正式发文确认。
        6报名及缴费(10月份)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按招生网上的有关规定按时到指定报考点完成现场确认和缴费。
        第七条 推免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学院应对申请推免的学生做好具体的指导工作。
        (二)推免工作应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认真受理师生的申诉,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三)已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推免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因生理或心理健康问题需要休学者;
        3、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4、凡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所获推免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四)对已确认获得推免资格(包括校内、外)者,学院将不再办理出国、就业等手续。
        第八条 附则
        1、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细则中未尽事宜由维多利亚老品牌vic119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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