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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转研究生院:关于公布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资助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6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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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院)申报,研究生院研究决定,2016年资助25个研究生教学单位开展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院将资助学院(研究院)邀请136名外校专家学者开设前沿课程和专题讲座;资助29支队伍共295名研究生开展实习实践。研究生院将分两次划拨经费,6月份预拨一半,其余经费将在项目结项后(秋季学期),视项目取得成效、执行情况等再核拨。

    2.短学期期间,各单位应按相关通知做好教学活动宣传和组织,及时在学校主页或学院主页公布短学期讲座信息,加强短学期课程教学管理,包括学生选课管理、考勤管理和课程考核等。

    3.对在短学期外出开展学术交流或实习实践的研究生,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建立外出申请备案制度,并进行安全培训。各实践项目的带队教师应前往落地实践地点全程指导研究生开展实践。研究生院将按资助标准提供1名带队教师的差旅和住宿费资助。实习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个实践项目应提交1份不少于5千字的实践报告。

    4.短学期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并撰写工作总结报告(不少于3千字)。工作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活动组织与管理基本情况,课程和讲座开设情况,实习实践活动情况,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情况,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情况,经验总结、改进建议以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各单位还应提供课程讲座及实践活动的图片资料等。

    特此通知。

    附件:

   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预拨经费统计表.xlsx

   2016年短学期校外专家开设研究生课程(讲座)经费预拨一览表.xlsx

   2016年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预拨经费统计表.xlsx

   短学期研究生教学和实践活动资助标准.doc



研究生院
2016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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